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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动态

今日 27 条
4月8日周三
  1.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通知公告28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病死畜禽处理产物流向排查整治举报电话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面向社会公开病死畜禽处理产物流向排查整治举报电话,涉及省动卫中心0591-87850856、厅畜牧兽医处0591-87842961、厅执法监督局0591-87846218。线索受理范围包括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源性单一饲料生产企业原料来源及非法处理病死畜禽窝点三类问题。

4月7日周二
  1.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通知公告25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公布高标准农田投诉举报电话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面向社会公布省厅及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高标准农田投诉举报电话,受理群众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的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省农业农村厅举报电话为0591-87825509,福州、厦门、漳州等9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均公布对应号码。

4月3日周五
  1.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解读47

    黑龙江省发布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规定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规范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于2026年3月31日发布实施。规定共六个部分17项内容,涵盖远程异地评标、招标计划发布、招标文件公示、锁定项目中标负责人、工程量清单计价、评标专家与招标人代表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准入与信用评价,以及多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等环节。

  2.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解读55

    黑龙江省印发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规范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规定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原则上全面采用省内远程异地评标,主场专家不超过1/3;招标计划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前至少30日公开,招标文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中标项目负责人信息由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锁定至项目竣工验收。

4月2日周四
  1. 国家发展改革委 · 价格监测80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公布2026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联合印发发改价格〔2026〕451号通知,公布2026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2026年生产的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三等)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8元、129元和131元,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通知要求各地引导农民合理种植、加强田间管理,促进稻谷稳产提质增效。

4月1日周三
  1. 宁夏农业农村厅 · 文件通知62

    宁夏农业农村厅部署“十五五”涉农金融支持项目与设备更新贷款储备报送

    宁夏农业农村厅印发通知,部署“十五五”涉农重点领域金融支持项目和涉农领域设备更新贷款项目储备报送工作,项目储备方向涵盖农业生产和基础设施、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绿色发展、乡村建设与农业对外合作、农垦及其他等5大类15个方向。

3月31日周二
  1.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通知公告30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公示"十五五"时期省级欠发达国有农场推荐名单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公示拟推荐的10家"十五五"时期农垦省级欠发达国有农场,含福安市王家茶场有限公司、国营顺昌西门果场、福建省武夷山市茶场等,公示期为2026年3月31日至4月7日。推荐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确定"十五五"时期省级欠发达国有农场名单的通知》(农办垦〔2026〕1号),经农场自愿申请、县级和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复核推荐后由省厅研究确定。

3月28日周六
3月27日周五
  1. 农业农村部 · 市场预警政策解读62

    司法部、国家统计局负责人就修订后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答记者问

    国务院总理李强2026年3月20日签署第833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国家统计局负责人就此答记者问。修订在普查内容上增加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事项,在普查方法上增加遥感测量并明确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社会大数据等资料。条例还完善事后质量抽查制度,明确对普查中弄虚作假行为依法追责问责,提高罚款数额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月26日周四
3月25日周三
  1.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通知公告50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启动2026年绿色储粮技术集成应用示范工作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印发国粮办发〔2026〕99号通知,2026年继续开展绿色储粮技术集成应用示范工作,确定40家示范点单位,其中30家为已公示入围的2026年单位,另从2027年入围单位中遴选10家提前启动。通知同时统筹遴选4家基层绿色储粮技术服务网点,并继续推进2025年30家示范点单位示范工作,申报材料须于2026年3月31日前报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

3月24日周二
3月23日周一
3月21日周六
3月19日周四
3月18日周三
3月17日周二
3月16日周一
  1. 宁夏农业农村厅 · 文件通知42

    宁夏拟撤销一批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并公开征求意见

    宁夏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经初步梳理审核,拟对一批在宁夏生产中已失去利用价值的主要农作物品种撤销审定,现书面征求意见。拟撤销审定品种申请者应于2026年3月25日前填写《拟撤销审定品种征求意见表》并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宁夏种子工作站;有异议者需在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附销售发票等佐证材料,匿名异议不受理。

3月13日周五
  1.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通知公告62

    四部门联合开展2026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印发国粮执法〔2026〕61号通知,组织开展2026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承储中央政府储备粮油、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政府储备粮油的企业及其存储的商品粮油库存。

  2. 新疆农业农村厅 · 政策解读55

    新疆农业农村厅解读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实施细则》(新农规〔2026〕1号),共八章46条,对2022年质量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细则明确自治区负总责、地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细化项目储备库动态管理、初步设计评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参建主体资质、监理全过程监理以及关键材料工序部位举牌验收等要求,并将质量监督结果与建设任务安排挂钩。

3月5日周四
  1.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通知公告20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应急专家组拟新增专家37人并公示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应急专家组拟新增专家37人,公示期为2026年3月5日至3月11日。此次增补依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应急专家库管理办法》,经组织征集、资格评审和审批等环节确定。如有问题,可于公示期间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储备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中心实名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