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学会组织2026年度农业“火花技术”征集,6月10日开通填报
受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委托,中国农学会、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组织2026年度农业“火花技术”征集,经评估符合条件的纳入农业“火花技术”培育成果库。2026年重点关注农业生物育种、农业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农业生物制造等领域,填报系统于2026年6月10日9:00开通、7月6日24:00关闭,纸质材料7月7日前寄送至中国农学会。
受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委托,中国农学会、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组织2026年度农业“火花技术”征集,经评估符合条件的纳入农业“火花技术”培育成果库。2026年重点关注农业生物育种、农业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农业生物制造等领域,填报系统于2026年6月10日9:00开通、7月6日24:00关闭,纸质材料7月7日前寄送至中国农学会。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发布《重庆市2026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适用范围和操作要求作出说明。原文正文未能获取,具体补贴标准与申报流程暂无法确认。
农业农村部发布玉米大豆水肥一体化单产提升技术方案,明确东北及长城沿线、西北内陆灌区和沿黄灌区、华北黄淮和汾渭平原等玉米产区,以及北方春大豆、黄淮海夏大豆等大豆产区的适宜技术模式。
国务院印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起草编制和学习贯彻情况答记者问。规划提出到2030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45万亿斤左右,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到25.8万亿元,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7%,并部署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等七方面重点任务。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修订后的《福建省农资企业重点监控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制度明确农药、兽药、种子(含食用菌菌种)、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及农业机械维修企业的重点监控认定条件,包括生产禁用农资被查处、一年内被查处2次以上、一次性被查处3种以上产品等情形。列入名单的企业监管期为2年,期间每年接受2次监督检查和不少于3批次执法抽检,连续2年未再达到监控条件的自然解除。
洛阳市依托物流数据公共服务平台,联合洛阳市华晟物流公司、中宝智运网络货运平台、中粮集团天津分公司、多多买菜洛阳运营中心等,打通米面粮油等民生消费品“上游供应—中游物流—下游销售”数据链路,实现“以销定采、精准协同”。订单响应周期由48小时压缩至24小时,配送准时率提升至99%,整体流通效率提高35%;供货商库存周转率提升20%,配送效率提高15%。
国务院印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起草编制和学习贯彻情况答记者问。规划提出到2030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45万亿斤左右,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到25.8万亿元,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7%。
国务院印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国发〔2026〕14号),提出到2030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到2035年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规划部署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包括加力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完善全链条支持大豆产业发展长效机制、完善生猪产能综合调控机制、推进种业振兴与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创制应用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等。
国务院印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起草编制和学习贯彻答记者问。规划提出到2030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45万亿斤左右,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到25.8万亿元,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7%。规划部署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等七方面重点任务,并首次提出培育壮大农业领域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布“十四五”时期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优秀科技成果、应用案例132项,经汇总初核、专家函评和会评、公示、复核、成果完成人承诺等环节形成,名单见附件。该通告为国粮通〔2026〕1号,2026年5月27日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文件落款日期为2026年5月15日。方案旨在加力扩围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要求各市、县(区)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定于2026年6月10日下午3时在福州召开座谈会,就《2026年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听取各设区市农机化管理部门意见。参会人员为各设区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有关工作人员,名单须于6月8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无法到场者可通过厅民意征集专栏反馈。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面向全省公开遴选3家培育机构,承担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资金)省级培训任务,聚焦三项专项工程和四项专题培训。申报机构须成立3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单班次70人以上培训,于6月5日前报送申报材料。省农业农村厅将综合评估确定机构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省、市、县三级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集中整治投诉举报电话,省厅号码为0591-87811845,广泛受理社会对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销售、添加、使用等方面的问题投诉和建议意见。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启动“紫金人才”计划,面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青年创新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按季度定期启动考核程序。高层次人才引进需依托国家或省相关项目申报,急需紧缺领域包括生物育种、合成生物学、人工智能、智能装备、智慧种养等。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可放宽至2027年9月30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效办成农机上牌"一件事"工作方案》,文号为宁农规发〔2026〕4号,责任部门为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该方案依据宁政办函〔2026〕7号要求制定,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发布《重庆市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有进有出”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围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优化调整作出说明。
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科技发展中心负责人就油菜花期用药答记者问,指出菌核病、霜霉病和蚜虫是油菜最主要病虫害,其中菌核病影响最大,防治不力一般产量损失20%左右,严重时达50%以上。
重庆市出台农机购置补贴新政,实行优机优补和有进有出机制。原文正文未能抓取,具体补贴机具范围、标准与实施时间暂不明确。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印发国粮办发〔2026〕147号通知,开展2026年“全谷物 好营养 更健康”和“少吃油 吃好油 更健康”案例征集。征集分全谷物、少吃油吃好油两类,各设宣传引导、标准引领、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及普及理念、丰富产品供给等主题,申报单位须于7月1日前报送图文或视频案例。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以九问形式解读农机购置补贴新政策,涉及“优机优补”“有进有出”等调整方向。原文正文未能获取,具体补贴机具范围、标准与实施时间暂无法确认。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印发国粮办发〔2026〕136号通知,确定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直属库等40家粮食仓储企业为2026年绿色储粮技术集成应用示范点单位,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27家单位为指导单位。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发布《重庆市2026年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对农机专项鉴定产品的购置与应用补贴作出说明。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规范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规定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原则上全面采用省内远程异地评标,主场专家不超过1/3;招标计划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前至少30日公开,招标文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中标项目负责人信息由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锁定至项目竣工验收。
宁夏农业农村厅印发通知,部署“十五五”涉农重点领域金融支持项目和涉农领域设备更新贷款项目储备报送工作,项目储备方向涵盖农业生产和基础设施、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绿色发展、乡村建设与农业对外合作、农垦及其他等5大类15个方向。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集中整治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重点查处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等已淘汰农药原药企业,以及克百威、涕灭威、灭多威、氧乐果等即将禁用高毒农药制剂企业。
农业农村部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科技发展中心负责人就油菜花期用药答记者问,指出菌核病、霜霉病和蚜虫是油菜最主要病虫害,其中菌核病影响最大,防治不力一般产量损失20%左右,严重时损失50%以上,花期是防治最佳窗口期。
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1.4万亿斤左右,将粮食、大豆和油料生产目标任务下达各省份。文件明确对头部生猪养殖企业实行年度生产备案管理,有序调控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并部署种业振兴、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和智慧农业行动计划等任务。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对《江苏省农业机械推广办法》进行修订,形成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2月6日至3月8日在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网上反馈意见。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定于2026年1月16日下午3∶00在福州召开座谈会,就《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展低空经济助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听取意见建议。参会人员包括基层农机化管理部门、省机械研究院及省内农用无人机销售售后企业和培训机构有关人员,参会名单须于1月15日上午下班前报送。无法到场人员可通过该厅民意征集专栏反馈意见。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贵州省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使用未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农业机械专项行动方案》,行动时间为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会同农业农村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实施细则》(新财农〔2025〕81号),并发布政策解读。细则依据财农〔2023〕11号等文件制定,包含粮油生产保障、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4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每项均为6章23条,明确各级财政与农业农村部门职责、资金使用范围、分配和预算下达、使用管理及绩效监督等内容。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规定》,适用于使用中央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闽农建〔2023〕8号文件同时废止。规定明确省、设区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职责分工,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并要求省农业农村厅按不低于10%比例抽查初步设计和竣工验收项目。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药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农药登记、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登记试验、标签标注等提出具体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通知明确登记资料授权仅限首次登记含新化合物持证人在登记之日起六年内实施,换发登记证仅限持有人变更名称、企业合并分立,农药原药(母药)不得委托生产,委托加工分装不得标注受托人商标。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适用于2024年度及以后立项的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高标准农田新建、改造提升及灾毁农田恢复重建项目,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起草修订《福建省农资企业重点监控制度(征求意见稿)》,定于2025年12月10日下午3∶00在厅3号办公楼10层1009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参会人员为厅农资打假工作各有关处室、单位业务负责同志及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参会名单须于12月8日下班前报送。
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负责人就相关情况答记者问。截至2024年底,全国有111.1万个经营性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服务小农户近9300万户,年服务面积22.9亿亩次。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广东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依据农办机〔2024〕3号文件制定,方案有效期三年,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按“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附件列出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共25个大类、53个小类、153个品目。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印发《重庆市农业农村领域柔性执法“三张清单”实施细则》等有关制度,对无有效植物检疫证书调运应施检疫植物产品、未按规定制作保存转基因生产经营档案、销售肥料包装未附标签或标签残缺不清、饲养动物未按强制免疫计划接种、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畜禽养殖场未备案或未建养殖档案等37类违法行为,逐项列明不予处罚的适用条件。
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农机创新产品中试验证和熟化应用的文件,具体内容暂未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