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2027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省级项目(第一批)入库申报指南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2027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省级项目(第一批)入库申报指南》,纳入储备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三类。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2027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省级项目(第一批)入库申报指南》,纳入储备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三类。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公告,经企业申报、材料审查、现场评估和实验室检测,巴彦淖尔市恒实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萨菲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养殖场达到自治区级动物疫病净化标准,确定为自治区级动物疫病净化场,有效期五年。认定依据为《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管理指南》《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技术规范》等文件,通过名单见附件。
2026年7月31日,德国汉诺威兽医大学校长Klaus Osterrieder博士到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国际动物疱疹病毒研究中心开展学术交流,围绕动物疱疹病毒基础研究与疫苗研发进行研讨。交流涵盖伪狂犬病毒(PRV)、猫疱疹病毒(FHV)、牛疱疹病毒(BoHV)、火鸡疱疹病毒(HVT)的分子机制与防控技术,并涉及mRNA疫苗技术的应用前景与抗原设计策略。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发《布鲁氏菌病净化案例汇编》,原文正文未能获取,具体内容暂不可知。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山羊传染性胸膜肺炎诊疗指南》,面向山羊养殖与防疫环节提供该病的诊疗依据。
7月1日,中国农学会在四川成都举办2026年福寿螺联防联控攻坚行动进展交流活动,16个福寿螺防控重点省份相关业务负责同志等40余人参加,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负责同志出席。
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第1013号,自2026年4月21日起,从事三类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应当报农业农村部审批。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应急实施方案(2026年版)》,同时废止闽农疫控函〔2022〕257号文件,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方案按21天内疫点与连片发生县数将疫情响应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并明确疫点、疫区(疫点外延3公里)、受威胁区(疫区外延5公里)的划定与扑杀、封锁、紧急免疫等处置措施。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联合印发《浙江省突发水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各市、县(市、区)渔业主管局及有关单位遵照执行。通知于2025年11月25日印发,预案全文以附件形式发布。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云南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本省一级、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含水生动物及军队系统实验室除外)。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应在建成后30日内向所在地州(市)农业农村局申请备案,材料齐全合规的20日内完成备案登记,备案凭证有效期五年、期满前3个月申请重新备案;已建成未备案的实验室应在办法施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备案。
农业农村部印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5年版)》,文号为农牧发〔2025〕5号,自2025年6月20日起生效,原2020年版方案同时废止。方案称根据近年防控实践和当前防控形势需要制定,要求各地农业农村及畜牧兽医部门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5月26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兽医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发布政策解读。2022年以来自治区以一年试点、二年扩面、三年提质布局,在全区62个旗县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初步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行、多元参与的兽医服务格局,但仍存在组织化程度低、服务方式单一、内生动力缺乏等问题。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确定重庆金峡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为第六批“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同时取消重庆财莱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资格。金峡牧业位于云阳县,获评省级牛布鲁氏菌病净化场和省级牛结核病净化场;财莱鸿被取消的是省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非免疫)净化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