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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病/虫害

今日 2 条
9月9日周三
9月4日周五
  1. 内蒙古农牧厅 · 通知公告42

    内蒙古农牧厅公布5家自治区级动物疫病净化场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公告,经企业申报、材料审查、现场评估和实验室检测,巴彦淖尔市恒实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萨菲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养殖场达到自治区级动物疫病净化标准,确定为自治区级动物疫病净化场,有效期五年。认定依据为《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管理指南》《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技术规范》等文件,通过名单见附件。

7月31日周五
  1.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12

    德国汉诺威兽医大学Klaus Osterrieder博士到江苏省农科院国际动物疱疹病毒研究中心开展学术交流

    2026年7月31日,德国汉诺威兽医大学校长Klaus Osterrieder博士到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国际动物疱疹病毒研究中心开展学术交流,围绕动物疱疹病毒基础研究与疫苗研发进行研讨。交流涵盖伪狂犬病毒(PRV)、猫疱疹病毒(FHV)、牛疱疹病毒(BoHV)、火鸡疱疹病毒(HVT)的分子机制与防控技术,并涉及mRNA疫苗技术的应用前景与抗原设计策略。

7月30日周四
7月27日周一
7月3日周五
4月24日周五
4月10日周五
  1.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法规42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应急实施方案(2026年版)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应急实施方案(2026年版)》,同时废止闽农疫控函〔2022〕257号文件,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方案按21天内疫点与连片发生县数将疫情响应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并明确疫点、疫区(疫点外延3公里)、受威胁区(疫区外延5公里)的划定与扑杀、封锁、紧急免疫等处置措施。

11月28日周五
6月23日周一
  1.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文件42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云南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本省一级、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含水生动物及军队系统实验室除外)。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应在建成后30日内向所在地州(市)农业农村局申请备案,材料齐全合规的20日内完成备案登记,备案凭证有效期五年、期满前3个月申请重新备案;已建成未备案的实验室应在办法施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备案。

6月20日周五
  1. 农业农村部 · 政策法规62

    农业农村部印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5年版)》

    农业农村部印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5年版)》,文号为农牧发〔2025〕5号,自2025年6月20日起生效,原2020年版方案同时废止。方案称根据近年防控实践和当前防控形势需要制定,要求各地农业农村及畜牧兽医部门遵照执行。

5月26日周一
  1. 内蒙古农牧厅 · 政策解读47

    内蒙古农牧厅解读推进全区兽医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5月26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兽医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发布政策解读。2022年以来自治区以一年试点、二年扩面、三年提质布局,在全区62个旗县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初步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行、多元参与的兽医服务格局,但仍存在组织化程度低、服务方式单一、内生动力缺乏等问题。

4月14日周一
  1.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 · 政策文件22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确定第六批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并取消1家资格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确定重庆金峡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为第六批“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同时取消重庆财莱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资格。金峡牧业位于云阳县,获评省级牛布鲁氏菌病净化场和省级牛结核病净化场;财莱鸿被取消的是省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非免疫)净化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