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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今日 16 条
9月9日周三
  1. 水利部 · 水利要闻17

    李国英赴水文情报预报中心党支部调研

    9月9日,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国英赴党支部工作联系点信息中心水文情报预报中心党支部调研,与全体党员座谈并听取意见建议。李国英强调,要清醒认识我国极端水旱灾害事件增加和发生地点、时间、强度随机"一增加三随机"态势,深入分析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和冰湖溃泄等新型链式灾害风险,加快完善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推进模型算法迭代升级。

  2. 农业农村部 · 市场预警政策解读17

    农业农村部介绍2026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总体安排和筹备情况

    2026年9月9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在农业农村部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6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总体安排和筹备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指导委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司长雷刘功,农业农村部新闻发言人祁睿,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张桂华,湖北省襄阳市市长杜海洋,湖北省襄阳市委常委、枣阳市委书记杨晶等出席。

  3. 内蒙古农牧厅 · 通知公告62

    内蒙古五部门联合印发《金融支持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推进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内蒙古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金融支持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推进方案》,提出构建政银保担协同的农牧业信贷服务模式,破解经营主体抵押物不足、贷款额度低、信贷周期与生产周期错配等问题。

9月8日周二
  1. 农业农村部 · 政策法规82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经国务院同意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农业保险深度达到1.9%、密度达到1200元/人、科技投入强度达到1%,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0%左右,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

  2.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31

    广东374个乡村优质资产项目赴沪招商,同步开展"广货行天下"展示

    9月8日,2026年广东省盘活乡村优质资产上海站招商推介活动举行,广东携374个乡村优质资产项目集中亮相并发布招商项目清单。用地方面,广东推出"点状供地"政策,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超过30亩的项目可按实际需求精准征地,涉农市县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乡村振兴项目。

  3.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通知公告52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发布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一览表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北京市2024—2026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一览表》(2026年),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该表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制定,分为中央资金补贴额一览表和市级资金补贴额一览表两个附件。

9月7日周一
  1.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 信息快报20

    陕西省公示2023—2025年度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专业评审结果 215项成果通过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2023—2025年度陕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专业评审结果,共215项成果通过,其中一等奖36项、二等奖85项、三等奖94项。公示期为2026年9月7日至9月15日,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科技处提出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佐证材料,匿名或逾期不予受理。

9月4日周五
  1. 水利部 · 水利要闻38

    青海海西州发生5.1级地震 水利部启动水利抗震救灾调度指挥机制

    2026年9月4日1时4分,青海省海西州直辖区发生5.1级地震,震源深度10千米,水利部迅即启动水利抗震救灾调度指挥机制并召开专题会商会。水利部依托全国“水利一张图”排查震区河流湖泊及水库、水电站、堤防、水闸、农村供水工程、水文测站分布,通报青海省水利厅并指导摸排震损情况。据预报震区未来三天有小雨,水利部将关注雨情水情与工程运行,严防次生灾害。

  2.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通知公告22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启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北京市创新团队首席专家申报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就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北京市创新团队首席专家申报发布通知,涉及鲜食玉米、设施果菜、叶类蔬菜、植物工厂、食用菌、草莓、西瓜、奶牛、特色家禽、设施渔业、智慧农业、农业投入品生物制造12个创新团队。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纸质材料一式9份于9月10日18点前报送。

  3. 内蒙古农牧厅 · 通知公告42

    内蒙古农牧厅公布5家自治区级动物疫病净化场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公告,经企业申报、材料审查、现场评估和实验室检测,巴彦淖尔市恒实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萨菲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养殖场达到自治区级动物疫病净化标准,确定为自治区级动物疫病净化场,有效期五年。认定依据为《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管理指南》《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技术规范》等文件,通过名单见附件。

  4.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通知公告45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致信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者,明确生产、经营、使用三环节合规要求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发布致全省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者的一封信,分别对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提出要求。生产者须持证按标准生产,严禁无证或超范围生产、非法添加禁限用成分;经营者须证照齐全、落实进货查验与台账登记,限制使用农药实行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未经备案不得开展农药网络销售,兽用处方药须凭执业兽医处方笺销售。

9月3日周四
  1. 水利部 · 水利要闻58

    水利部针对江西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水利部于9月3日12时针对江西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应对9月3日至5日江西中部南部大到暴雨、西南部局部大暴雨。预报显示赣江上中游及支流湘水、桃江等河流可能发生超警洪水,9月3日8时至4日8时赣州、吉安等地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大。水利部要求江西省水利厅和相关流域管理机构监视台风“沙德尔”影响,做好水库安全度汛、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及时提请地方政府提前转移受威胁群众。

  2. 内蒙古农牧厅 · 通知公告47

    内蒙古农牧厅就拟废止614项农牧领域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发布公告,对现行农牧领域地方标准全面梳理核查后,拟废止614项因标龄过长、技术水平滞后、内容交叉重复、适用范围过窄或与现行政策法规不相适应等被列为不符合或疑似不符合的标准,并公开征求意见。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提供标准在实施地区推广应用情况(需盖章)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或社会效益等佐证材料,书面反馈至对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逾期视为无异议。

  3.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通知公告38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发布2026年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归档信息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北京市2026年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归档信息,涉及2026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农机生产企业自主投档并通过形式审核的产品。相关信息于8月27日至8月31日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归档信息表分中央资金和市级资金两个附件。

  4.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文件55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云南省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规定》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修订后的《云南省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规定》,自2026年10月1日起执行,原云农规〔2022〕8号同时废止。规定明确已规模流转农田由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护、未流转农田由村集体管护,县级可在省级及以下建设资金中按不超过当年项目省级及以下政府总投入1.5%的比例提取管护资金。未建立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的项目不予通过竣工验收。

  5.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解读60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就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就《2026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9月12日。方案提出以秸秆还田肥料化为主、能源化饲料化为辅的“一主两辅”利用方式,对哈尔滨试点区、秸秆禁烧区、限烧区的玉米和水稻秸秆翻埋、碎混、旋耕还田作业实行差异化补助,并支持31个县(市、区)开展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创建,每个重点县可在中央资金中使用300万元左右支持秸秆离田利用。

9月2日周三
  1.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通知公告62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部署“十五五”精准肥水增粮增效行动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通知,落实农业农村部农农发〔2026〕6号指导意见,在“十五五”期间组织开展精准肥水增粮增效行动。通知提出到2030年末全省农用化肥施用总量基本稳定,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提升至45%左右,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应用提速扩面,有机肥施用面积进一步提高。

  2. 新疆农业农村厅 · 通知公告15

    新疆暂停第五批重点人才计划农业领域重点产业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系统申报并调整申报安排

    新疆暂停第五批重点人才计划农业领域重点产业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系统申报,系统维护时间为2026年9月2日12:30至21:00。系统重新开放后项目由团队模式调整为个人模式,已提交材料需重新上传,申报材料驳回后仅有3次修改机会。首席、副首席专家申报截止2026年9月6日23时59分,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站长截止9月15日23时59分。

9月1日周二
  1.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82

    新修订农业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8月28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农业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农业法共十四章,涵盖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与加工、粮食安全、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农业绿色发展、农民权益保护等内容。法律规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包括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8月31日周一
  1. 宁夏农业农村厅 · 文件通知52

    宁夏农业农村厅印发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实施细则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实施细则》,文号为宁农规发〔2026〕10号,由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处负责,自2026年8月31日起施行。通知要求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22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举行“人工智能+农业”市县路演

    8月28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举行“人工智能+农业”市县路演,各设区市分别演示人工智能+粮油、+园艺、+畜牧、+渔业、+农机、+乡村治理等领域应用场景,厅种植业处、渔业处、市场信息处分别作点评。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季辉出席讲话,要求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农业“141”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