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党委农办负责人解读2025年党委一号文件
新疆自治区党委一号文件《新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方案》公开发布,自治区党委农办负责人接受石榴云/新疆日报采访解读,文件部署9个方面28项重点工作,总体框架为“两持续、四着力”。
新疆自治区党委一号文件《新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方案》公开发布,自治区党委农办负责人接受石榴云/新疆日报采访解读,文件部署9个方面28项重点工作,总体框架为“两持续、四着力”。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乡村振兴局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合计42290万元,其中本次下达3063万元、提前下达39227万元,分配至淳安、永嘉、苍南等32个县(市、区)。资金作一般性转移支付,纳入2025年度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要求点对点支付到最终收款人,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闽农规〔2025〕2号通知,对《福建省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管理办法》(闽农规〔2023〕6号)部分条文予以修改。通知删去第五章“种子生产纠纷调解”全部内容,包括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原第六章改为第五章,并新增第十八条,明确种子生产民事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申请仲裁、提起诉讼。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农业农村部、科技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水利部和中国科学院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实施意见》,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就文件背景、目标要求、重点布局和落实机制答记者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中办发〔2025〕13号),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方案答记者问。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农办市【2025】10号通知,公布《2025年农业农村部展会活动计划》。农业农村部计划主办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10月,天津)、全国粮油和大豆产业博览会(11月,长沙)等3场展会,直属单位计划主办中国国际食品及配料博览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等9场,并计划组团参加北美水产品博览会等9场境外展会。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2025年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联合抽查实施方案》,从2023年核发的243张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中随机抽取20张开展监督。检查采取现场调阅审查与样机检测相结合方式,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和整改确认后合格三种,不合格者撤销证书。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确定重庆金峡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为第六批“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同时取消重庆财莱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资格。金峡牧业位于云阳县,获评省级牛布鲁氏菌病净化场和省级牛结核病净化场;财莱鸿被取消的是省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非免疫)净化场资格。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农业农村部负责人7日就规划背景、目标和落实安排答记者问。规划着眼2027年、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三个时间节点提出分阶段目标,明确到2027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4万亿斤,到2035年实现粮食产能稳固等“七个更加”。
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5年“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法规司负责人就行动背景、重点任务和落实举措答记者问。2024年该行动全年查办案件9万余件,帮助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超3亿元。2025年重点任务包括农资质量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动植物检疫执法、畜禽屠宰执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执法,并要求制种基地、牛羊主产区、蔬菜水果水产品主产区因地制宜细化查处重点。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政策解读,围绕《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说明建设高产稳产现代化良田、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相关安排。原文正文未能获取,具体内容以正式文件为准。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乡村振兴局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合计26564万元,按因素法分配至31个县(市、区),依据为《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1〕51号)。
吉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的实施意见》,3月27日向社会公布,文件分3个部分、围绕6个方面安排24项重点任务。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推动《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于2024年11月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并完成《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修订。全年组织行政执法检查18768次、作出处罚决定案件5778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97起,办理行政许可21.72万件。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俊2025年3月10日签发2025年第1号农业农村部令,公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原《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同时废止。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印发2025年全省饲料及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按生产许可证数量20%比例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并开展禽饲料非法着色剂专项和鸭鹅饲料专项预警监测。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印发修订后的《内蒙古自治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建设指导意见》并作政策解读,明确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基本条件、建设要求和资金使用5个部分内容。指导意见从规划布局、主导产业、生产要素、绿色发展、联农带农、政策支持、组织管理等7个方面明确建设标准,新增以加工业为主产业园的建设基本条件,并进一步明确自治区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管理要求。2019年以来自治区已批准建设41个现代农牧业产业园。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印发修订后的《内蒙古自治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监测评价办法》,将产业园监测指标由75项精简至49项,以减少基层统计工作量。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中央一号文件系列解读第五篇,围绕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四方面内容。解读提到今年将迎来村“两委”集中换届,要求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和村“两委”成员,并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把县乡村作为整体统筹谋划,对城乡规划布局、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作出部署。文件要求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不下达完成指标和时限,不盲目追求“全覆盖”;同时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做好农村供水管护、公路及桥梁隧道风险整治、村级寄递物流服务设施建设、农房改造等工作。
中央一号文件起草组成员撰文解读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部署,提出把重心放到单产提升上,深入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加力落实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任务。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2025年贵州省农资打假整治行动方案》,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农膜、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为重点开展排查整治。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对《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进行解读,该办法共六章二十四条,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职责,并规定原则上施工标标段面积不低于10000亩,以避免标段划分过小、过多,同时对招标代理、评标专家、投标人及参建单位信用评价提出具体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对《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办法》作出解读,办法共六章三十条,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分为A、B、C、D四级,定级为D级的企业三年内禁止参与自治区内高标准农田招标投标活动,并强化部门联合监管与联合惩戒。办法在试行办法基础上优化了评价内容与标准,规范失信行为认定,并附备案表、信用行为记录表和年度业绩信用评价汇总表。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联合发文,对2024年贵州技能大赛—贵州省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中81名获奖选手、15名优秀裁判员和3个优秀团体奖予以通报表扬。该大赛于2024年9月-12月举办,为5项省级一类竞赛。
农业农村部近期印发《关于实施养殖业节粮行动的意见》,围绕提效、开源、优化结构提出9项工作举措和5项保障措施,目标是到2030年标准化规模养殖方式的单位动物产品平均饲料消耗量比2023年下降7%以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4年12月31日修订印发《关于支持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的若干措施》,自治区农牧厅就此发布政策解读。措施共九部分,涵盖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培育精深加工企业、优化升级、向园区集聚、预制菜、冷链物流、市场营销、金融服务和要素保障。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贵州省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农业机械专项行动方案》,行动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5月30日,整治重点是微耕机、耕整机等小型农业机械。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贵州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依据农办机〔2024〕3号文件制定,补贴机具涵盖21大类47小类142品目。方案实行定额补贴,个人每年申请不超过5台、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经营组织不超过20台、20万元,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并对进度较慢县进行余缺调剂。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贵州省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0%以上,建设9个熟化定型基地、86个推广应用基地。方案围绕研发制造、熟化定型、推广应用和浙黔滇跨省协同部署重点任务,明确到2027年建成以贵阳市为主的研发制造区和以遵义市为主的熟化推广应用区,制修订地方标准15项,先导区建设为期5年。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印发《贵州省持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补贴对象为在贵州省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报废机具涵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播种机、谷物烘干机等。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印发《贵州省防灾救灾农机储备与调用工作机制》,要求各地针对干旱、连续阴雨、洪涝等灾害,分灾种、分层级、分主体储备履带式拖拉机、履带式收获机、排灌机械、无人植保航空器、烘干机等应急农机装备及零配件。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印发《2024—2026年福建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方案在除厦门市外的各市、县(区)实施,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农办市〔2024〕9号通知,将海伦大豆等82个区域公用品牌纳入2024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名单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4年。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进“三品一标”建设、加强区域公用品牌授权管理与动态调整,并在渠道升级、产销对接、海外推广等方面提供支持;品牌主体每年11月底前提交品牌情况报告。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政策解读,介绍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八步工作法。材料仅标题可用,具体步骤与补贴标准未披露。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5单位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贷实施办法》,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提供流动性融资服务。单户贷款规模原则上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实行优惠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年度贷款规模限额为50亿元。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和《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市场与信息化司负责人就制定背景、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进行解读。
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部署智慧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重点领域应用拓展、示范带动3大行动8项重点任务。计划提出到2026年底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30%以上,到2028年底达到32%以上,并支持浙江建设智慧农业引领区,到2028年底培育1000家以上数字农业工厂、100家未来农场。
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文件于2024年10月25日公开。原文正文未能获取,具体内容以官方发布为准。
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国发〔2024〕17号),提出经过5年努力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接近70%。计划部署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全面落实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取消落户限制、300万至500万城市放宽落户条件,并明确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