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粮食应急保障企业认定办法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粮食应急保障企业认定办法》(国粮应急规〔2026〕94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同时废止国粮仓规〔2021〕193号。办法将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分为应急储运、应急加工、应急配送中心、应急供应网点和应急保障中心五种类型,明确基本条件与各类标准,全国重点企业由该局认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企业被调出全国重点名单后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各地每年6月底、12月底前更新企业信息。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粮食应急保障企业认定办法》(国粮应急规〔2026〕94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同时废止国粮仓规〔2021〕193号。办法将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分为应急储运、应急加工、应急配送中心、应急供应网点和应急保障中心五种类型,明确基本条件与各类标准,全国重点企业由该局认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企业被调出全国重点名单后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各地每年6月底、12月底前更新企业信息。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2025年度秋粮收购进度数据,统计时点为2026年3月31日。该数据为官方粮油收购进度口径,可用于跟踪秋粮收购节奏。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2025年度秋粮收购进度,数据截至2026年2月28日。该期粮油数据仅公布标题,具体收购数量与品种明细未在材料中体现。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开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意见,提出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600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730亿斤以上,挖掘水稻种植面积潜力、稳定玉米产量、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意见要求做好生猪产能调控,稳定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猪场保有量,并部署高标准农田建设、川种振兴、天府良机三年行动和智慧农业等工作。
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1.4万亿斤左右,将粮食、大豆和油料生产目标任务下达各省份。文件明确对头部生猪养殖企业实行年度生产备案管理,有序调控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并部署种业振兴、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和智慧农业行动计划等任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粮食产量稳定在1.4万亿斤左右,加力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提单产。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黑龙江省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管理办法(暂行)》解读,办法共19条,涵盖补贴范围、对象及标准,补贴申报、核实和发放机制,以及资金监督和管理机制。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黑龙江省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管理办法(暂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办法明确补贴对象为合法耕地上实际种植面积的实际生产者,补贴标准由省政府根据全省补贴资金总额、实际种植面积、种植成本收益及种植结构调整要求综合测算确定每亩标准。
中央一号文件起草组成员撰文解读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部署,提出把重心放到单产提升上,深入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加力落实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任务。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农办市〔2024〕9号通知,将海伦大豆等82个区域公用品牌纳入2024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名单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4年。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进“三品一标”建设、加强区域公用品牌授权管理与动态调整,并在渠道升级、产销对接、海外推广等方面提供支持;品牌主体每年11月底前提交品牌情况报告。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2022-2023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与产量统计,2023年粮食面积1537.02万亩、产量638.79万吨,较2022年分别增加6.35万亩和17.82万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通知,部署2024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工作,重点培育32个品类的区域公用品牌,涵盖大豆、木薯、燕麦、绿豆、红小豆、油菜籽等粮油品类及果品、蔬菜、畜禽、水产、中药材等。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通知,部署2024年9月22日(农历秋分)第七个中国农民丰收节筹办工作,主题为"学用'千万工程' 礼赞丰收中国",支持河南省开封市承办全国主场活动。通知要求聚焦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组织丰收节金秋消费季,促进大豆及豆制品、牛奶及乳制品消费,并明确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于2024年10月1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6月27日印发通知,要求做好灾后农业恢复生产,涉及种植业补种改种、畜牧业圈舍修复与无害化处理、渔业补苗复产及农田设施修复。通知要求农险机构接到报案后24小时内查勘、48小时内定损,大案1周内预赔付到位,并做好常规晚粳稻、玉米、大豆和蔬菜等储备种子动用准备,各地于7月10日前上报情况。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主题为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连续出台的第12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
农业农村部印发2024年落实中央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的实施意见,明确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播种面积稳定在17.7亿亩以上,大豆面积稳定在1.5亿亩以上。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决定成立第八届贵州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承担全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下设稻、玉米、大豆、小麦4个专业委员会负责初审,主任委员会负责审定,办公室设在省种子管理站。组成人员名单已随通知印发。
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发布《中国农民丰收节惠农助农倡议书》,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倡议推出强农生产、惠农消费、助农服务三方面措施。倡议鼓励农资农机企业以优惠价格将优质生产资料送到田间地头,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创新推出大豆"保险+期货"收入保险等金融产品。同时鼓励开展节日惠农展销促销、推介乡村休闲旅游线路,推动"土特产"出村进城。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号公布《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经2023年7月11日第3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16年第42号令版本。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近日在京举办《政府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宣贯交流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解读与实操示范相结合的方式,解读了该办法的修订背景和主要内容,并对大豆、小麦、玉米、稻谷的国家标准、扦样检验流程和方法、注意事项进行了实操示范。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四川8个省份开展2022年新收获大豆质量安全监测,共采集检验样品1386份,8省份大豆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80.9%,其中山东、四川为首次纳入监测范围。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在徐州市丰县首羡镇举办“夏大豆增密抗逆精准调控优质高产栽培技术”集成示范测产观摩会,专家组按《全国油料高产创建测产验收方法(试行)》在110.5亩示范方内选取24.64亩实收测产,平均亩产达251.22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