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就渔业船舶单方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适用问题获全国人大法工委复函同意
农业农村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未明确渔业船舶单方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问题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全国人大法工委复函(法工办发〔2023〕149号)对渔业船舶单方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仍应由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负责的观点没有不同意见。
农业农村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未明确渔业船舶单方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问题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全国人大法工委复函(法工办发〔2023〕149号)对渔业船舶单方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仍应由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负责的观点没有不同意见。
浙江省涉海涉渔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5月19日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渔业主管部门和远洋渔业企业加强远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
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9月13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农险协调办和承保机构应对第12号台风“梅花”。通知提出高度重视、快速反应、及时理赔三项要求,依托“浙农险服务直通车”开展防灾减灾和大灾理赔,对责任明确、损失确定的案件快速理赔结案,对满足条件的案件及时预赔,帮助受灾农户尽快恢复生产。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及农药实验费和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两项,收费标准均详见价格部门文件,资金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农药实验费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及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等文件,批准级次为中央;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财税〔2014〕101号等文件。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农药实验费和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两项,信息生成日期为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