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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今日 27 条
7月24日周五
  1.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通知公告12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通告202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湖北考区8月23日开考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通告,202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湖北考区考试时间为8月23日,基础、预防、临床、综合应用四科目分上下午进行。考生须于2026年8月17日至23日登录中国兽医网报考平台重新打印准考证,7月份已打印的准考证作废,最终考试地点以新版准考证为准。考试类别、内容及合格成绩认定等仍按鄂农通告〔2025〕19号执行。

  2.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通知公告62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部署2026年粮油种植贷款贴息工作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发布通知,对2026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从省内银行取得、用于购买农资、支付土地流转租金和生产作业服务费等粮油生产流动资金贷款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企业,按不高于同期LPR计息额度的50%予以贴息。

  3.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公示公告40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公布农药兽药违法违规投诉举报渠道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联合开展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公布农药、兽药及人工钓饵(含人工窝料)、调水用品的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有效期为2026年7月至2027年3月31日,工作日8:30—12:00、14:00—18:00受理,举报需提供违法违规行为情况、时间地点、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工作人员对线索提供人和内容严格保密。

7月23日周四
  1.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22

    江苏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第56次全体委员会议在苏州召开

    7月22日,江苏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第56次全体委员会议在苏州召开,会议指出太湖渔业管理涉及苏浙两省四市,当前禁渔工作已由"退得出、禁得住"向"管得好、可持续"纵深推进。会议要求今后重点做好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搭建共建共治平台、提升智慧管湖水平等六方面工作,并做好退捕渔民转产培训与安置。

  2.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通知公告62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公示5000吨省级冻猪肉商业收储拟确定承储企业名单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公示拟确定的8家省级政府冻猪肉商业收储承储企业,包括湖北武汉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宜昌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中粮家佳康(湖北)有限公司等,公示期为2026年7月23日至7月30日17:30。本轮收储总量5000吨,目的是应对猪肉价格持续低迷给养殖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依据《湖北省储备肉管理办法》(鄂商务发〔2016〕76号)开展,此前已于2026年7月14日发布启动公告。

  3.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通知公告47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征集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问题线索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启事,2026年7月至2027年3月开展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面向社会征集问题线索并公布省级举报电话、邮箱和邮寄地址。征集范围覆盖生产、经营、网售、使用四个环节,包括非法生产禁限用农药兽药、违规销售停用兽药、无资质线上销售、种植养殖环节违规用药等行为。

7月22日周三
7月21日周二
  1.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公示公告47

    四川省下达2026年省级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资金8274.81万元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公告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资金8274.81万元,资金依据川农函〔2026〕131号要求、按各地上报的贴息项目资料审核后安排。资金项目按《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139号)等规定管理,具体安排见所附安排表。

7月20日周一
  1.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2

    罗振华赴达州市调研督导农业农村重点工作

    7月18日,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罗振华赴达州市调研丘陵山区现代农林装备产业发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及“天府粮仓”建设等工作。他强调要深入实施“天府良机”行动,打造丘陵山区农机装备产业高地,擦亮“大竹苎麻”特色农业金字招牌,并以“天府粮仓·百县千片”建设为抓手筑牢粮食稳产保供根基。

  2.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通知公告58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工作方案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湖北省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工作方案》,要求2026年全省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完成田间试验470个、农户施肥情况调查11900户。方案在黄石市阳新县等15个县(市、区)建设“三新”集成推进县,大豆根瘤菌接种示范面积60万亩以上;水稻、小麦、油菜“三新”集成推进县每亩补助不超过40元,经济作物不超过400元,大豆接种根瘤菌每亩不超过5元。

  3.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通知公告22

    福建省公示2026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机构遴选结果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公示2026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机构遴选结果,拟确定中国农业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厦门大学4所高校为培育机构。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异议可向厅人事处、厅机关纪委反映。

7月17日周五
  1.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通知公告52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公示2026年新建和续建农业产业强镇实施方案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公示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的新建和续建农业产业强镇项目,新建10个镇共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000万元,续建7个镇共4900万元,公示期为2026年7月17日至7月23日。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县、建设主体、建设内容和资金分配,具体实施主体及奖补资金安排见附件。

7月16日周四
  1.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12

    202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试圆满结束

    7月12日,202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试在广州完成,设8个考试点、224个考场,共9236名考生参加。省农业农村厅总畜牧兽医师陈楚楷带队赴华南农业大学和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考点检查指导,要求落实考务措施、加强校地合作强化畜牧兽医人才培育。广东考区在部分校区设党员先锋服务岗,省疫控中心工作人员全天候提供志愿服务并派发人畜共患病科普宣传图册。

  2.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通知公告12

    湖北七部门联合举办2026年"湖北工匠杯"全省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十一届全省农机职业技能大赛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等七部门联合发文,举办2026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全省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十一届全省农机职业技能大赛,设农机操作工、无人机装调检修工(农用)、水生物病害防治员、动物疫病防治员4个单人赛项。各项目决赛前3名可认定为技师职业技能等级,4至8名可认定为高级工。

7月15日周三
7月14日周二
  1.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通知公告62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公开招选省级政府冻猪肉商业收储承储企业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公告,面向全省公开招选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企业承接省级政府冻猪肉商业收储任务,收储品种包括猪肉号肉、五花肉、排骨、火腿原料等,收储价格随行就市。承储企业须年生猪屠宰量达15万头及以上、自用冷藏冷库库容3000吨以上,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收储,承储期限4个月,申报材料须于7月21日17:30前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

7月9日周四
  1. 宁夏农业农村厅 · 文件通知20

    宁夏农业农村厅部署2026年农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布通知,部署2026年农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网上报名时间至7月31日,纸质材料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交。评审依托“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进行,正高级职称由自治区级评委会受理,其他申报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县组织实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从业年限达7年、15年的,可分别直接申报中级、副高级职称。

7月8日周三
7月6日周一
7月3日周五
  1. 农业农村部 · 市场预警通知公告22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通知做好2026年第九个中国农民丰收节筹办工作,节日主题为“丰收开新局 实干促振兴”,全国主场活动设在湖北襄阳。通知要求各地组织“金秋消费季”、丰收市集等促消费活动,农业农村部各司局单位和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须于7月28日前报送工作方案,省级部门于10月15日前报送总结并推荐3—5个典型案例。

7月2日周四
  1.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 公告30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就废止《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根据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计划,拟废止《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乡振规〔2021〕1号),于2026年7月2日至8月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社会各界反馈意见。

7月1日周三
6月30日周二
  1.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通知公告22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公开遴选2026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机构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面向全国高等院校公开遴选2026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机构,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6日止。培育采取“4个一”模式,为期1年,集中授课不少于120学时、线上学习不少于60学时,并为每名“头雁”配备不少于1名专业指导老师。申报材料电子版发指定邮箱,纸质材料一式3份寄送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6月26日周五
  1. 农业农村部 · 最新发布13

    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征集第二十三届农交会智慧农业展区参展单位

    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牵头组织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智慧农业(“人工智能+”农业)展区,展会定于2026年11月13-16日在杭州国际博览中心举办。展区设农业大模型和智能体、智能农业设施装备、智慧管理服务平台等板块,期间将召开农业农村大数据协同创新体系研讨会并组织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软件系统征集等成果发布活动。

  2.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解读40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解读中央财政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就印发的《广东省中央财政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粤农农规〔2025〕2号)作出解读,办法共十章44条,涵盖项目申报评审、实施管理、阶段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初步验收、竣工验收、验收后管理及资金监管等内容。

6月25日周四
6月24日周三
  1.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47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解读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通告(试行)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黑龙江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的通告(试行)》的解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结合本省实际制定该通告。通告分三部分,包括有关规定、黑龙江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名录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目标是划定全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与禁用捕捞方法、统一执法标准,并为禁止销售和携带禁用渔具、切断非法渔具流通链条提供依据。

  2.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解读34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黑龙江省内河小型渔业船舶检验办法》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黑龙江省内河小型渔业船舶检验办法》,适用于在黑龙江省登记或将要登记的船长小于12m的敞口渔业船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将检验分为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年度检验、换证检验)和临时检验三类,并规定钢质船体主尺度比、船底板与舷侧板厚度、救生衣浮力不小于73.5N等具体技术要求,同时列出检验证书自行失效的十种情形。

  3.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解读55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试行)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黑龙江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名录》和《黑龙江省天然水域禁用捕捞方法名录》(黑农厅规〔2026〕4号),适用于全省天然水域,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禁用渔具包括张网、拖网、陷阱、耙刺、笼壶等6类,禁用捕捞方法包括电鱼、毒鱼、炸鱼、光诱捕鱼、鱼梁、可视钩刺等6种。因教学、科研等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向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申请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

  4.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 政策解读28

    黑龙江省出台内河12米以下敞口小型渔业船舶检验办法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黑龙江省内河小型渔业船舶检验办法》,规范船长12米以下敞口内河小型渔业船舶法定检验工作。该办法共五章十七条,明确初次、年度、换证、临时四类现场检验内容及证书签发、换发、签注要求,并规定证书失效情形、解释主体、施行时间及有效期限。

6月23日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