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 · 新闻·· 19 天前模型评分38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新增网络食品经营专节 解读平台与入网经营者责任
强化网络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筑牢网络空间食品安全防线——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新增专节 “网络食品经营”的解读
模型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四章新增第六节网络食品经营,细化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平台经营者需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开展网络食品交易的省级区域应设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并履行相同备案手续,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平台内经营者登记审查信息,存档不少于二年。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 新闻 · sam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