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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 · 政策解读·· 2025-07-31模型评分62

农业农村部就第925号公告解读农药标签标注新要求

规范农药标签标注 强化农药使用安全——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农药管理司)、法规司负责人就农业农村部第925号公告答记者问

模型导读

农业农村部发布第925号公告,对农药标签和说明书标注提出进一步要求,并由种植业管理司(农药管理司)、法规司负责人答记者问进行解读。公告要求农药制剂产品标注原药(母药)登记证号和生产企业名称,同一登记证号的农药产品应标注同样商标,委托加工、分装产品不得标注受托人商标;2026年1月1日前生产的标签不符产品,在产品有效期内可继续销售。

来源:农业农村部 · 政策解读 · mo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