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化肥和煤化工行业协会·· 2026-07-02
欧盟对涉华1,4-丁二醇作出反倾销终裁:新疆美克化工105.6%、万华化学(四川)113.7%
欧盟对涉华1,4-丁二醇作出反倾销终[2026-07-02]
模型导读
欧盟委员会发布第(EU) 2026/1373号实施条例,对原产于中国、沙特阿拉伯和美国的1,4-丁二醇(BDO)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6月23日起生效。中国税率中,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105.6%,万华化学(四川)有限公司为113.7%,其他配合调查的4家中国企业为107.5%,其他未合作企业为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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